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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第十二届运动会会徽征集启事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3-06-09 来源:党委宣传部


萍乡市第十二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市运会)将于20138月举行。经市运会组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市运会会徽作品。
  一、征集活动启止时间

201365日—625日(以邮戳为准)。

二、设计要求

1、体现萍乡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域特色,包含“萍乡市第十二届运动会(中英文)”、“2013”、“江西·萍乡”等要素。

2、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主题突出、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富有动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体育运动韵味。

3、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4.作品均应采用A4图幅,印刷标准不超过4色。
  三、提交方式 

1.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均可,每件应征作品须分别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并附作品的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纸质作品打印在A4纸上,不可折叠。会徽的电子文件幅面100 cm×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
    2.
所有来稿需提供作者资料一份,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团体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
  3.所有参赛作品及介质不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备份。寄送作品外包装上均请注明“萍乡市第十二届运动会设计作品征集”字样。
  四、评选办法
  评审机构由市运会组委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终评结果报市运会组委会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五、奖励办法
  1.作品一经采用,奖励作者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2.应征个人(单位)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以上奖金不含个人所得税,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六、作品权属

        1、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归萍乡市第十二届运动会会徽征集方独家所有,一次性支付酬金,永久使用;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仅享有署名权。

      2、市运会会徽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

       3、市运会会徽征集方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事项的最终解释权。

七、提交地址和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萍乡市体育局群体科(市金陵东路18号)。

   邮  编:337000        电子邮箱:pxsydh@163.com

       联系人:刘 婷、曾海明   联系电话:0799-6793852


  

  

萍乡市第十二届运动会组委会

                             20136